云建总团字〔2008〕6号 关于对组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团总支委员会的批复
云建总团字〔2008〕6号
关于对组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团总支委员会的批复
混凝土有限公司团总支:
你总支组建团总支委员会的报告已获悉,经集团总公司团委于2008年12月4日研究决定,同意李娜、徐辉武、易新武、达世锋、段志莹五位同志组成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团总支委员会,李娜同志担任团总支书记。
此复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四日
主题词:团委工作 团总支 组建 批复
抄送:团省委。
总公司党委,混凝土有限公司党总支,混凝土有限公司团总支。
(共印5份)
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团委 2008年12月4日印发
拟稿:总公司团委 校对:高嘉丽 打印:汤 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