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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部:楼面地价不得超历史最高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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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3-16 2046次
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,对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作出详细部署,并指出,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的情况。   通知要求,各地要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,根据中央调控政策要求,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,遏制非理性竞争推动地价上涨,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。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前,要按照本地区向社会公布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,以及拟供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,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的控制区间。   对于“地王”频出的现象,通知特别点明要“控价格、防地王”,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、稳预期、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