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化集团总公司对子公司及工程处项目部的财务监管 总公司出台加强财务监管若干规定
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三届二次职代会精神,切实体现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,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核心、成本管理为重点的理念,强化集团总公司对子公司及工程处、项目部的财务监管,针对集团目前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集团总公司近日印发了《关于加强财务监管的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
《规定》包括资金管理、资产管理、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、特别规定和处罚措施等6个部分,对账户开设、资金收取、费用上缴、借款偿还、资金支付、资金拆借、投资、担保、固定资产管理、废旧物资处置、实物资产偿债、个人借支款项、债权债务、收入确认、成本费用、经济活动分析、涉税事项、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、会计报告要求等作了详细的规定,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罚则。
《规定》从4月1日起实行,总公司明确,以前各项财务规定与《规定》相符的继续有效,不符的一律以《规定》为准。 本报记者∕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