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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让保障房成为权力的“二奶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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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7-24 1861次
今年我国将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000万套,整个“十二五”期间共将建成3600万套。当人们把目光聚焦在保障房建设规模和进度上时,关于保障房分配不公的消息却不断传出,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。 近年来,各地保障房屡报丑闻,特别是由此产生的腐败、“劫富济贫”等问题后,更是争议不断。虽然保障房逐步成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途径之一,然而,在普通百姓心中,保障房功劳簿的厚度逐渐被它暴露出的问题所掩盖:从最初的风餐露宿排房号、开豪车申请住房、屡现“巧合”的连号、房屋面积过大、购买后被迅速转租,到近一段时间以来愈演愈烈的一些地方党政机关、大企业单位利用自身的特权违规分配保障房……众多问题使得保障房成为拥有权力者变相的“二奶”,这既有悖于保障房制度设计的初衷,也使中低收入购房者对政府推出保障房的作用产生了质疑,甚至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。   究其本质而言,在高房价的今天,享受到保障房是一种福利,它应该让最需要的人享受到。从更深层次来说,保障房并非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来自于政府的施舍,抑或是来自于房产商对穷人的恩赐,而是对现代法治社会中低收入居民和“夹心层”人群的一项实实在在权利的认可。它与创造财富无关,却是和谐社会应有之义。 目前,虽然保障房的问题已经出现,但也并非无药可救,其根本还是要看政府官员执行政策的决心,对家庭收入的严格评估、对房号发放的严格管理就是治本的手段。如果相关部门下定决心,曝光处罚那些“得了便宜”的领导干部和富人;同时加大对开发商、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做好购房流程的监控;更要严惩拿保障房进行权力寻租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,那么问题并不难解决。让保障房制度不断完善,切实惠及困难群众,真正实现其价值,而不要让它成为权力的“二奶”,是当前的当务之急。因此,治保障房的“乱像”必须用“重典”。否则,“雷声大雨点小”的处罚只能是治标不治本,无法让保障房真正成为解决公众居住问题的“利器”。